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2024年度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