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艺美术有关单位,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北京民间工艺大师:
根据《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北京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珍品及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计划开展第十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以下简称北京工艺大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第十届北京工艺大师评选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十届北京工艺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成,由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牵头负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请参加北京工艺大师评选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符合《第十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申报范围。
(二)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与本市工艺美术单位已建立并履行劳动关系连续5年及以上(在京创办工艺美术企业或与本市工艺美术单位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
2.申请人应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专业工作15年及以上;或具有工艺美术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连续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制作工作5年及以上;或具有工艺美术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且连续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制作工作7年及以上;
3.参加省部级以上工艺美术专业展赛获得奖项,以第六届北京传统工艺美术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展赛名录为准。
三、申报材料
本次评选采用“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申请人登录进入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之窗网站(网址:http://www.beijing.gov.cn),点击“政务服务”—“部门服务”,选择“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的认定”,点击“网上办理”,登录后进入“北京工艺美术行业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新用户需注册完善信息后再进行申报。
待网上填报完成并成功提交后,还须准备以下相关材料以备现场审核:
(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并在线打印《第十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评选申请表》(详见附件2),请本人签名,并由推荐人签署意见和签名。
(二)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出示户籍证明,并提供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单位的证明材料;
2.出示学历、职称(技能等级)、荣誉、获奖作品、参加培训、知识产权及作品收藏等相关证明材料;
3.出示已发表在专业期刊上的文章、著作的相关材料。
(三)提供能够反映申请人近年技艺水平的6件(套)作品照片,其中包含3件(套)参评作品的照片及信息。
(四)提供近期不少于40分钟、画面稳定清晰的主要工序技艺制作视频(电子U盘形式提供)。
(五)按照评选工作办公室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非本市推荐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请参加北京特级工艺大师评选的申请人,采用线下填报方式申报,并提供当地工艺美术大师认定部门出具的同意其申请参加北京特级工艺大师评选意见的函,其它材料按照“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与电子版材料按时报送至评选工作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填报时间:2024年6月3日—7月14日。
(二)提交申报材料及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7月15日—8月16日。
五、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申请人不得有送礼、行贿、伪造作品、夸大业绩、窃取他人成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3.申请人须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以及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六、联系方式
(一)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垡头东里陶庄路5号
联系人:崔向前
电 话:18701626939、64207146
(二)网络技术服务
电 话:55521190
(三)指导监督组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邮编:101117)
联系人:寇秋生、白耀宏
电 话:55520727、55520980
附件:1.第十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2.第十届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评选申请表(样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