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北京市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拟组织开展我市第一批第二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绩效考核范围
对已获得北京市第一批第二年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的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且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绩效考核:
1.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已通过项目验收;
2.为继续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一批第三年);
3.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尚在有效期内。
二、绩效考核要求
1.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按合同书要求,完成项目产品及产能、2023年度的项目经济效益和项目技术创新效益目标。
2.项目财务核算体系完整清晰,财政资金使用合规、账务处理规范。
3.提供的绩效考核文件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无尚未解决的知识产权纠纷。
4.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的企业,按核定支持投资给予最高10%奖励,最高支持600万元。每家企业仅支持一个项目,该项目三年总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未按要求完成绩效目标的,不予奖励支持。
三、绩效考核程序
项目绩效考核以合同书为依据,采取文件审查及会议审查的方式。文件审查方式考核,由我局审查考核资料,并出具考核意见。会议审查方式考核,由我局组织并主持,考核前成立项目绩效考核组,绩效考核组由技术、经济(财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进行会议审查,并出具考核意见。
四、其他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