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4-07-16 | 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要求,瞄准中小企业服务要素精准施策,坚持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发布《2024年度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二批)》。

       一、支持方向

       进一步发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融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专精特新梯队企业更好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对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且申报时在板的企业,根据其融资金额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与奖励方式

       (一)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且申报时在板的企业。同时,企业需属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奖励方式

       1.对在2023年8月24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且成功实现私募股权融资(限合格机构投资者作为投资主体的私募股权投融资行为)的企业,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分三档进行奖励。对实际融资金额在1.2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实际融资金额在4000万元(含)——1.2亿元(不含)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实际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含)——4000万元(不含)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