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根据《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对经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开展了2023年度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拟对服务绩效突出的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给予奖励,对服务绩效未达到评价标准的撤销已授予的“示范平台”或“示范基地”称号。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证明材料。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6日
二、联系电话:010-55520845;邮箱:wangmk@jxj.beijing.gov.cn。
附件:2023年度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服务绩效评价结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