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收到北京对外文化交流中心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申请,我局按照《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和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现将界定结果进行公示。
企业名称:北京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主管部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
经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北京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有者权益100%归属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界定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承诺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5578508;55578452
联系邮箱:zhengqing@jxj.beijing.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