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的征集、评审工作,现将支持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拟支持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下达本项目资助计划。
附件:1.方向1-2023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项目支持情况公示表
2.方向2-2023年度北京市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支持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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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