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推荐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3-08-08 | 3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199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申报推荐工作,同时对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初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认定为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满足《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有关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提请申报。请各申报企业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组织申报材料,并于8月11日前将申请表(word版)和申报材料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按“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简称”格式发送。

       初审推荐。我局将对申报企业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的择优向工信部推荐。按照要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

       在线填报。对列入我局推荐名单的申报企业,将被分配网上登录账号,申报企业通过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保障后续纸质材料按时报送,申报企业请于8月21日前完成在线填报。

       打印提交。填报完成后,申报企业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于8月22日前报送。

       二、复核初审工作

       (一)复核主体

       在北京市注册,经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一批)、2015年(第二批)、2019年(第四批)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3)。

       (二)复核程序及时间要求